科技企业因侵犯 OPPO 商标权被判赔偿
近日,某深圳科技企业因侵犯 OPPO 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被判赔偿 70 万元。据了解,该科技企业在网络宣传中未经授权使用 OPPO 标识,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,损害 OPPO 品牌信誉和超市竞争力。
OPPO 表态,将如故采取法律手段打击网络侵权行为,维护本身合法权益和集市秩序。
值得一提的是,上月 OPPO 还公布了另一起类似事件,某深圳科技公司因侵犯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被判赔偿 100 万元。该公司同样未经授权使用 OPPO 标识进行网络宣传。
OPPO 并未宣布两家企业的具体名称和详细侵权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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